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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据中国足球协会情报办公室微博报道,与天津电视台体育频道“体坛新视野”报道的“预备队裁判饮酒执法误认不在场证明犯规”的信息相比,协会经过多项调查,该报道完全属实。 我们强烈谴责这一点。

中国足球协会在报道出来后,很快就对这件事展开了很多取证、验证和调查。 调查情况如下。

1、根据当场比赛的比赛教练、第一助理裁判、第二助理裁判、第四官员提交的有本人签名的说明,“裁判员张龙在长春比赛区没有饮酒行为,当天比赛场上没有酒味”。 经过审计,“裁判员醉酒执法”是无中学生的恶意中伤

根据许多验证调查,裁判员张龙在场上天津亿利16号郭毅在罚球罚点球,该队15号聊博超前进接近裁判员理论,然后裁判张龙对15号聊博超不满 裁判小组提交的比赛后报告书中明确记载了是16日手球犯规,15日接到黄牌警告,现场录像中也记录了这一完善过程,录像中有聊博超主张裁判张龙惩罚了“26日曹阳犯规”

【要闻】足协:“裁判醉酒执法”报道完全不实 属恶意中伤

另外,聊博超选手不仅在场上表达了对裁判判决的不满,而且在比赛后接受电视台采访时发表了比裁判更不负责任的发言,这一情况已提交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解决。

足球协会的信息在本周二下午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进行了初步情况证明,相关媒体进行了跟进调查报道,也确认了相关事实与迄今为止的报道完全不一致。

来源:零度新闻网

标题:【要闻】足协:“裁判醉酒执法”报道完全不实 属恶意中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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