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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晚,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宝马撞击散马自达”事件后续情况的通报。 据通报,嫌疑人在司法鉴定中认为“犯罪时患有急性暂时性的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的能力”。

受害者的家人最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怀疑这一点,至今为止加害者以前只支付了5万元,现在也没有道歉的意思。

以下是采访的实录。

时隔两个多月,南京警察再次通报了宝马交通事故的最近情况:经医学鉴定,司机犯罪时患有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限制了刑事责任能力。 记者也在第一时间联系了受害者的家人,但他们对新发行的情况通报非常不理解。

南京交管官方微博报道,据关于“620”宝马事件发表的最新消息,该事故司机王季进经过权威机构鉴定,犯罪时患有急性暂时精神障碍,限制了刑事责任能力。

年6月20日下午1点53分,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友谊河十字路口发生宝马车与多辆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多辆车受损。

6月29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报犯罪嫌疑人、宝马车司机王季进有违反限速规定的超速行为,鉴定车辆通过事件十字路口时行驶速度达到195.2公里/小时,有闯红灯的行为。

据警察透露,根据王季进嫌疑人事件前后的异常表现和王季进妻子委托辩护人的申请,警察于7月初委托南京脑科医院进行司法鉴定,8月31日,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发行了司法鉴定意见书,称“王季进犯罪时患有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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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结果过去了几天,受害者家属表示不满。

“我很难过。 我不能接受。 ”受害者父亲薛玉翔访问时说:“孩子从小由祖父祖母养大。 我绝对不能接受。 我不能接受这个事实。 怎么说,我们也没办法。 我们也感到无力感。 ”。

薛玉翔在儿子不幸遭遇交通事故时才25岁,也是家里的独生子,事件发生后,作为父亲的他多次与80多岁的父母传达信息,安慰两个老人的感情,对现在的一张鉴定书表示怀疑。

“我一定有怀疑。 我觉得这件事前后的偶然一致点,偶然的一致太巧妙了。 」薛玉翔认为,7月3日王季进的代表律师要求南京检察院鉴定,8月31日报告,“这件事一定很荒谬”。

薛玉翔向记者明确表示,迄今为止加害者以前只支付了5万元,至今还没有道歉的意思。

“他先垫付了5万元(人民币),实际上这5万元(人民币)是不够的。 我现在光外债就欠十几万元(人民币)。 而且,后面也没见到。 也没跟我们打过招呼。 内疚的话,不跟我们打招呼。 」薛玉翔说。

南京警察表示,根据法律程序将司法鉴定意见通知事故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补充鉴定或者再鉴定的申请。 (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

来源:零度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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