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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负责人就公司债券发行人2018年度报告审计及相关监管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2018年公司债券年度报告总体披露情况如何?

总体而言,2018年公司债券年度报告披露的及时性、充分性和可理解性较前几年有所提高,更加关注与发行人偿付能力相关的关键问题,如整体债务篮子、债务期限结构、资产质量和现金流波动等,有利于投资者更加直观地评估发行人的信用状况,及时披露率达到97.94%,比上年提高1.7%。

从本年报披露的财务状况来看,公司债券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主要表现出以下特征:

首先,发行人的经营和盈利能力得到了改善。发行人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5.0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2.12%;净利润2.2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45%。其中,民营企业营业收入增长更为显著,全年营业总收入和净利润分别比上年增长18.35%和11.61%。同时,行业的利润结构发生了变化,上游行业的利润改善更加突出。例如,矿业净利润同比增长57.41%。

上交所:强化风险防控措施 有序推动相关信用风险的纾解处置

其次,发行人的债务规模保持稳定。然而,短期负债率上升了11.52%,这与资产和收入的增长率基本一致。全年未偿资产负债率平均为60.78%,仅比上年增长0.44个百分点,负债水平总体稳定。从债务结构来看,平均短期计息债务占比32.67%,比上年增长3.11个百分点,其中民营企业平均短期计息债务同比增长6.2个百分点,流动性管理压力加大。

上交所:强化风险防控措施 有序推动相关信用风险的纾解处置

第三,企业投融资规模缩小,经营现金流明显改善。2018年,发行人通过提高经营效率提升了造血能力,全年经营活动实现现金流量3.9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35.76%,其中房地产、建筑、交通运输等实体行业增长较快。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5.70万亿元,同比下降7.51%,超过60%的发行人收缩了投资规模。融资净额也比上年有所下降,部分企业面临再融资压力。

上交所:强化风险防控措施 有序推动相关信用风险的纾解处置

2.与往年相比,上海证券交易所2018年度报告披露要求的主要变化是什么?

今年,上海证券交易所继续坚持以信用状况披露为核心的基本原则,根据发行人的信用状况实施分类监管,不断优化xbrl技术的应用支持,努力提高年报披露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还广泛听取了市场参与者对年报披露的相关意见,结合日常监管经验,从以下几个方面优化了相关机制安排,努力提高年报披露的整体质量。

上交所:强化风险防控措施 有序推动相关信用风险的纾解处置

一是加强对私募股权债券信息披露的监管。为解决部分私募债券发行人持续时间信息披露不足的问题,上海证券交易所明确要求私募债券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最新公告中披露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系统保证了私募债券投资者对发行人信用状况的了解。

二是强化非财务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提高年度报告的可理解性。作为财务信息的有效补充,上海证券交易所一直非常重视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完整性。结合以往的投资者调查和日常监管实践,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明确了年度报告模板中非财务信息的披露要求,如要求发行人详细披露超过其净利润或收入10%的产品和服务,要求披露企业新增或处置重要子公司时变更原因及其对重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上交所:强化风险防控措施 有序推动相关信用风险的纾解处置

三是细化特定债券的信息披露要求。近年来,债券创新品种不断涌现,上交所对特定品种债券存续期的信息披露要求不断细化,要求发行人更有针对性地反映信用水平的变化和特定品种的差异安排。例如,对于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人应披露最新的转换价格、准备交换的股票市场价值与可交换债券余额的比率、质押的基本情况、股票价格波动可能造成的还款压力等。

上交所:强化风险防控措施 有序推动相关信用风险的纾解处置

3.2018年年报监管的重点是什么?

在年报审核过程中,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点关注债券信用风险的特点,以偿付能力为导向,结合近年来风险管理的实践,加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注重企业偿付能力的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点审查短期偿债压力较大者的最新信用状况,重点关注企业整体债务负担、资产质量、现金流量和偿债货币资本,评估其偿债计划和安排的可行性。对于房地产、建筑、制造业等主要行业的发行人,根据行业周期变化规律,关注发行人在行业中的排名和竞争情况;对于收入感和利润来源,一些拥有较大贸易部门的发行人将在提高具体影响方面取得进展。

上交所:强化风险防控措施 有序推动相关信用风险的纾解处置

二是注重年度报告的补充披露。年度报告中如有补充或更正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将相关调整内容与原始文件、临时公告、财务报告等历史披露文件进行了核对。对影响发行人偿付能力的关键信息,包括财务数据的重大调整或可能引发的保险条款,进行了认真检查,对涉嫌违规的发行人给予了必要的关注,并根据情况采取了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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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压缩中介机构在披露年报方面的应有责任。当年度报告出现重大错漏或会计处理存在疑问时,本所要求受托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发行人进行监管质询的同时,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自查和说明,以督促中介机构有效履行职责,推动市场内生约束机制不断完善。

针对本年报披露存在的问题,上海证券交易所对149家公司债券发行人进行了监督、询问或督促,要求发行人限期整改。目前,相关发行人基本完成了要求的补充或更正披露,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质量有所提高。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32家未能及时披露年报的债券发行人发出了监管警告,并将酌情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

4.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的日常监管有什么安排?

基于风险管理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上海证券交易所将继续做好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的日常监管工作,充分发挥信息披露的风险披露作用。近期将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采取必要的自律措施,并于2019年开始部署半年度报告的披露准备和监管工作。同时,通过梳理本年报数据,结合风险管理报告反映的相关信息,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密切关注部分地区和特定行业发行人的相关信用状况,督促各市场参与者做好必要的风险调查和监控工作,有效管理、预警、化解和处置债券信用风险。

上交所:强化风险防控措施 有序推动相关信用风险的纾解处置

下一步,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进一步优化监管合作方式,强化风险防控措施,促进相关单位协调配合,促进相关信用风险的缓释和有序处置。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加强对自律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特别是涉及投资者利益的债券风险管理事项的监管,坚决查处违规行为。

来源:零度新闻网

标题:上交所:强化风险防控措施 有序推动相关信用风险的纾解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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