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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4日电财政部网站今天发布了《关于继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个人所得税政策互认的公告》, 其中规定,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和深港通投资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获得的转让差价收入,以及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获得的转让差价收入,将从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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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零度新闻网

标题:财政部:内地个人投资者参与沪港通、深港通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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