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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见习记者林玉英

在前两起非法担保案一审胜诉后,圣邱慧的相关诉讼再次迎来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实质性进展。

2019年7月5日晚,圣邱慧宣布,中江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江信托)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的以上市公司公章为关键证据的确认函,经司法鉴定认定确认函上的公章与公安机关备案的上市公司公章不一致。

根据该判决,司法鉴定充分证明中江信托出具的确认函上加盖的上市公司公章是伪造的。

2018年12月13日,圣邱慧宣布中江信托诉上海飞迅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法院责令被告赔偿融资本金、违约金、利息等3.33亿元,并要求包括圣邱慧在内的其他四名被告承担连带责任。上述确认书是中江信托要求上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重要证据。

圣邱慧表示,司法鉴定将有助于法院查明上市公司担保与否的关键事实,并为案件的公平审理提供相关依据。

据了解,圣邱慧目前涉及三起非法担保案件,其中两起已经做出一审判决。

2019年4月3日晚,圣邱慧宣布,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公司1.83亿元担保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决结果表明相关非法担保无效,公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2019年1月1日晚,圣邱慧宣布,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公司前期涉及1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决结果是相关非法担保无效,公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对此,部分法人认为圣邱慧三起担保案例有一个共同点,即相关担保事项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且这些符合披露标准的事项尚未公告。在法院一审判决的两个案件中,明显违法的事实被视为判决的主要依据之一。

(编辑蔡善丹)

来源:零度新闻网

标题:ST慧球称中江信托《保兑函》所盖上市公司公章系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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