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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些不法商家冒用中国人民银行的名义,声称发行“第一套人民币珍藏品”等人民币收藏品,欺骗消费者。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中国人民银行从未发行过人民币(纪念币)珍本、人民币(纪念币)大套、人民币(纪念币)纪念册。任何声称“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央银行)发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回购”和以中国人民银行名义公开的人民币托收都是虚假宣传,请采取防范措施。

二、销售人民币收藏品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3.消费者购买人民币收藏品时,应谨慎选择购买渠道,鉴别真伪,不要误以为是虚假宣传,以免利益受损。人民币(纪念币)发行信息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为准。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曹志斌

来源:零度新闻网

标题:关于防范冒用人民银行名义销售人民币类收藏品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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