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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的女护士为患儿静脉输液而注射,但一次也没有成功,因此被患儿25岁的母亲殴打,女护士的头部被平板电脑打了2厘米长的洞 事件发生后,母亲被南京鼓楼警察行政拘留了8天,但没有赔偿女护士任何损失,也没有道歉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这一“患儿家长殴打女护士事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定殴打女护士的患儿家长汪莉赔偿受害者女吴敏护士各损失2.3万元。 另外,被告汪莉拒绝出庭,没有委托辩护律师出庭,因此法院作出了缺席的判决 现年22岁的女孩吴敏是南京市儿童医院的护士,今年7月19日上午9点左右,吴敏为来自安徽宣城的小患者进行输液静脉穿刺时,由于孩子哭闹的配合不好,第一次穿刺没有成功。 吴敏再次试图穿刺的时候,在门外等待的年轻女性突然冲进治疗室,举起手中的苹果平板电脑扔向吴敏的头,从吴敏的额头撞了约2厘米的伤口、深度和骨膜,血流不止。 警察接到报纸后,当场控制年轻女性 现年25岁的年轻女性的名字是汪莉,安徽宣城人,调查她是小患者的母亲 事件发生后,汪莉被警察行政拘留了8天,但不能赔偿出来后受害的女护士吴敏的损失,甚至不能道歉。 今年8月23日,吴敏以健康权被侵犯为由,一张诉状将汪莉诉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要求汪莉道歉,赔偿各损失3.7万多元。 鼓楼受理案件后,确定按照法定程序送达被告汪莉,观察了开庭时间和一些事项 最近鼓楼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个案件,但由于被告汪莉拒绝出庭,没有委托别人出庭,法庭不得不缺席审判 在审判中,原告吴敏陈述了起诉理由和诉讼主张,法官审查了原告提出的相关证据资料。 这包括事发时当事双方和证人在鼓楼警察进行的咨询和谈话记录,在这些记录和行政拘留决定书中,被告汪莉承认事发时用苹果平板电脑伤害了原告吴敏的头部。 法院审理说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 行为人因过失侵害别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原告为孩子输液穿刺是履行护士的职责,由于孩子合作不好穿刺不成功是常见的现象,不能成为被告殴打原告的理由。 被告以此理由殴打原告是不讲道理的行为,有法律上的过失 被告的行为侵害原告健康权,造成原告损失和精神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据法院审理,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道歉、支付精神损害抚恤金,符合法律规定,法院支持 被告被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来到法庭参加诉讼,法庭放弃了答辩权利 根据明确的事实,并按照中国侵权责任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条款,逐一计算原告损失,依法确认,被告汪莉赔偿原告吴敏的各损失23251.8元,其中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王莉被告必须向原告吴敏书面道歉(复印件必须经过法院审查)。 被告逾期未履行的,法院在南京市儿童医院显眼处公布本案判决文件 (文章中的相关人员是假名)(原以“女护士没能为患儿打针”为题,被监护人破头从江苏省宣告“患儿家长殴打女护士的事件”) (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

来源:零度新闻网

标题:热门:南京一护士为患儿扎针未一次成功遭殴打,家长被判赔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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