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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济南7月6日电(记者潘林清)山东省公安厅近日制定的《关于处理非法“带路”、“带车”等相关犯罪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严厉打击非法“带路”、“带车”等相关犯罪,净化道路运输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指导意见明确,严厉打击八大违法犯罪行为。其中,以经营停车场等名义。,从事“带路”、“带车”和疏通“关系”服务,为违法车辆逃避执法检查或有辱人格的处罚提供便利,阻碍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对阻挠执行公务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如果您以拦截卡或强行拦截的方式向过往车辆勒索“通行费”和“通行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您将受到敲诈勒索的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东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设立交警、刑侦、公安、特警等专项工作班,对建筑工地、渣土场和运输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在群众反映犯罪活动强烈、治安状况差、道路交通混乱的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整治,发现线索按分工及时移交交警、刑侦、公安等部门,彻底摧毁了盘踞在货运站的顽疾。

山东省公安厅要求,将清理出的各类黑恶势力和地痞流氓团伙列为当地反黑除恶的重点对象,深挖其背后的违法犯罪线索,彻底摧毁幕后的恶势力和“保护伞”。如果发现公职人员犯罪,他们会及时将线索移交给纪检监察部门,潜逃者将被列入网络追捕名单,形成严惩的强大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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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零度新闻网

标题:山东公安严打非法“带路”“带车”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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