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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乌鲁木齐7月6日电(记者尚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坚决杜绝扶贫小额信贷使用中的问题,促进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健康规范发展。

意见明确了这一政策的支持对象的条件。扶贫小额信贷主要支持已建卡的贫困家庭,包括已脱贫的贫困家庭、扶贫小额信贷和贷款展期等,在扶贫攻坚期间各项政策保持不变。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贷款银行机构可以为贫困家庭续贷和发放贷款,并可以多次向贫困家庭发放扶贫小额信贷,确保所有贷款都能发放。

意见强调严格的贷款支出范围。扶贫小额信贷应坚持家庭借贷、家庭使用和家庭还款,并准确用于贫困家庭发展生产。它不能用于婚姻、建房、理财、购买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集中用于政府融资平台和生产经营企业。在贫困户自愿参与经营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合作开发模式,将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用于特色优势产业,有效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使贫困户能够融入产业发展并长期受益。

新疆:促进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健康规范发展

为防范和化解风险,建议通过严格的贷前三级联合审核、严格的贷款发放、严格的贷后监督管理和严格的风险控制,压缩各级、各环节的任务和责任,实现扶贫小额信贷从申请、审核发放到贷后监督、贷款回收和风险防范处置的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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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零度新闻网

标题:新疆:促进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健康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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